重慶市江北區(qū)的某設計公司系上市公司,該公司系市外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的中標單位,負責設計中標項目樓盤的項目整體布局、鳥瞰圖設計及景觀設計等相關工程,合同中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設計費用支付的時間節(jié)點。雙方的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通過微信的工作群、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溝通工作的細節(jié)。該設計公司根據要求進行改進設計成果并交付,甲方按照設計公司交付的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,但卻稱設計公司的設計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,故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設計費用,雙方因此對薄公堂。訴訟過程中法院要求設計公司對相關工程量完成及驗收的細節(jié)補充證據,該設計公司的相關人員在重新梳理證據的過程中發(fā)現微信聊天記錄和往來電子郵件中有相關內容可提交到法院,故向重慶市中信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公證。
重慶市中信公證處通過審查相關材料后,受理了公證申請,并指派公證員辦理上述公證事項。公證員發(fā)現該設計公司陸續(xù)設計了甲方的7個項目,溝通的工作群、聯系人及電子郵件數量繁多。公證員審核相關證據材料后確定了保全方案,建議該設計公司按照每個項目溝通的情況分段操作,并將項目予以命名形成一份清晰、直觀的證據,以便法官拿到公證書后可以厘清證明的事實,這一建議得到當事人律師的認同。因舉證期限緊迫,公證員與律師團隊在大量的證據中找出了關鍵證據鏈條,加班加點出具了公證書,確保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到法院,該設計公司順利完成了舉證責任,贏得了訴訟的勝利。
近年來,隨著信息技術水平的提升及網絡技術的不斷發(fā)展,電子文件已經成為人際交往、合同履行中傳遞信息、記錄事實的重要載體。一旦發(fā)生糾紛進行訴訟時,相關的電子數據就成為重要的證據之一。但電子數據易被破壞、刪除,而公證書的證據效力能夠有效防止證據的滅失,確保當事人主張的權利有證據保障,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